五四表彰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,经各团支部推选、各系团总支推荐,团委审核、公示后报学院党委会通过,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。授予交通工程系 团总支等5个集体“院优秀团组织”称号;授予12工程测量技术1班等15个团支部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;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等5个社团“院优秀社团”称 号;授予赵彦军等19名同学“院优秀学生会干部”;授予王伟等15名同学“社团先进工作者”称号;授予武世凡等44名同学“院优秀团干部”称号;授予达德 昌等2名同学“优秀学长团支部书记”称号;授予李诚等60名同学“院优秀团员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