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13]7号关于表彰二○一二至二○一三学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

作者: 时间:2013-01-01

为了总结工作,表彰先进,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勤奋学习,在成绩优秀,无违纪情况、表现突出等前提下,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,经团支部辅导员推 选、各系团总支推荐,团委审核,公示无误并报学院党委会审批后,现决定授予交通工程系团总支等4个集体“院优秀团组织”称号;授予12建筑设备工程技术1 班等12个团支部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;授予“建院风”文学社等4个社团“院优秀社团”称号;授予洪红江等25名同学“院优秀学生会干部”称号;授予王 春宁等15名同学“社团先进工作者”称号;授予雷春明等18名同学“院优秀团干部”称号;授予巩立斌等51名同学“院优秀团员”称号。

希望这次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,谦虚谨慎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继续在团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。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先进为榜样,不断提高共青团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,为学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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