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总结工作,表彰先进,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勤奋学习,在成绩优秀,无违纪情况、引领作用突出等前提下,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,经团支部大会集体推选,辅 导员参与、各系团总支推荐,团委审核,公示无误并报学院党委会审批后,现决定授予交通工程系团总支等6个集体“院优秀团组织”称号;授予13建筑工程7班 等15个团支部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;授予大学生艺术团等5个社团“院优秀社团”称号;授予沈之翔等24名同学“院优秀学生会干部”称号;授予李欢等 17名同学“社团先进工作者”称号;授予韩文静等45名同学“院优秀团干部”称号;授予姜东方等60名同学“院优秀团员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