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13]22号关于规范校园内悬挂条幅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4-01-01

2.条幅需按规定的期限悬挂。全校性活动的条幅悬挂期一般不超过 7天,校内各单位悬挂的条幅一般不超过 5 天,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条幅悬挂期一般不超过 3 天。如遇特殊情况,经院团委批准可适当延长悬挂期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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