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员入党后,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,在转为正式党员后,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,团籍自然取消,此时,相互信任应向所在团委交回团员证,团委在 “备注”栏内注明“X年X月X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”并盖章。团支部则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。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,虽转为正式党员后,仍然保留团 籍。团员入党后,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,其团籍不应取消。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,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。性质 及相互信任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,考虑是否给予团纪处分。
3. 出国团员的团籍处理